公告通知

饶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19-07-04  16:34:19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、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>办法》和全省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要求,县政府决定于2019年7月7日上午10:00—10:30,在县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。现公告如下:

本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的程序及信号规定为:
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;
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;

解除警报:连续长鸣3分钟。

以上警报信号各鸣一个周期,每个周期为3分钟。

试鸣期间不得组织任何群众性演练活动,县城区机关、工厂、学校、商店及所有单位正常工作。

特此通告!

 

 

 

2019年7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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