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 2018011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面积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饶房权证饶字第B1-072号
席冬至
房屋所有权
37.05㎡
饶阳县振兴街8号
公告单位:饶阳县不动产登记局
2018年11月15日